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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大湾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

政府就业扶持政策


一、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在境内外高校就读均可,下同),可申请享受本项补贴。

(一)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该名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三)补贴对象:招用港澳籍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四)补贴期限:每招用1人最长可补贴2年。

(五)申请程序:小微企业可按季度(或半年)向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类型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享受本项补贴。

(一)补贴条件: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生。2.以灵活就业类型办理了就业登记。3.以个人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每月按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补贴对象:该名港澳籍高校毕业生。

(四)补贴期限:最长可补贴3年。

(五)申请程序: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可按季度(或半年)向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基层就业补贴

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基层岗位就业,可申请享受本项补贴。

(一)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在珠三角地区就业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在粤东西北地区就业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三)补贴对象:该名港澳籍高校毕业生。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五)申请程序: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应于缴纳社保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四、就业见习补贴

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参加就业见习,可申请享受本项补贴。

(一)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就业地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就业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

(三)补贴对象:招用港澳籍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四)补贴期限:每组织一人最长可补贴12个月。

(五)申请程序:用人单位应于见习结束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五、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参加香港特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并在我省就业的香港青年,可申请享受本项补贴

(一)补贴条件:1.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2.处于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在我省就业。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三)补贴对象: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并在我省就业的香港青年。

(四)补贴期限:最长可补贴18个月。

(五)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可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政府创业扶持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

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参加就业见习,可申请享受本项补贴。

(一)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就业地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就业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

(三)补贴对象:招用港澳籍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四)补贴期限:每组织一人最长可补贴12个月。

(五)申请程序:用人单位应于见习结束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二、创业租金补贴

港澳青年担任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每年最高给予4000元/6000元租金补贴。

(一)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1)属于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内地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港澳籍学生;

(2)属于毕业5年内的国外或港澳台高校的港澳籍学生;

(3)属于港澳青年且所创办主体为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

(4)属于港澳青年且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内创业。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补贴标准:在珠三角地区的,按每年最高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在其他地区的,按每年最高4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三)补贴对象:初创企业的港澳籍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四)补贴期限:累计最长可补贴3年。

(五)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企业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三、创业担保贷款

对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港澳青年或其创办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一)个人贷款。

1.贷款条件:

(1)提交贷款申请时属于45周岁以下的港澳籍创业者;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贷款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借款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可享受政府贴息。

3.贷款对象:45周岁以下的港澳籍创业者。

4.贷款和贴息期限: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重点扶持对象借款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5.申请程序:创业担保贷款受理方式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确定。借款人可向企业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二)小微企业贷款。

1.贷款条件:

(1)在广东省内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等)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贷款标准: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可享受政府贴息。

3.贷款对象:小微企业。

4.贷款和贴息期限: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重点扶持对象借款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5.申请程序:创业担保贷款受理方式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确定。借款企业可向企业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四、创业培训补贴

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有一定创业条件的港澳青年可参加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提供的免费创业培训。完成培训后,机构可申请享受每人1500/2000/28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一)补贴条件: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为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港澳青年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2.相关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

(二)补贴标准:

1.创办企业培训(GYB+SYB,共80学时)每人最高可补贴1500元。2.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000元。3.特色创业实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800元。

(三)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四)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人员每种类型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每年最多享受一种类型。

(五)申请程序:创业培训机构应于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培训备案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五、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

创办初创企业的港澳青年可报名参加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按每人10000元标准给予资助。培训实施机构一般为省内知名高校。

(一)报名条件:

1.港澳青年为广东省登记注册5年内(在2016年8月3日后登记注册)小型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初创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股东、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每户初创企业申请参加培训人员限1名(申请参加人员须保证有参加培训时间)。

2.参加过往年地市和省级组织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其他人员不得再报名参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经营者不能报名参加。

3.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比赛奖项的个人和所在企业经营者,可优先录取。

(二)培训补助:按10000元/人的标准对培训实施机构给予资金补助,超出部分由学员自行承担,学员在校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培训时间、地点:学制一般为3-6个月,集中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工作日晚上或周末,授课地点原则安排在广东省范围内。

(四)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主选择1个专题培训班,一般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址报名。

(五)后续服务:学员按规定完成学业的,承办机构颁发结业证书。承办机构在培训班结束后可评选出一定名额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创业大赛、创业项目推介等活动,参加培训机构发起的校友交流活动,共享相关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平台。

六、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开展省级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入选项目可获得5-50万元资金资助。近几年主要通过组织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开展项目遴选。

(一)资助对象:在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有关单项赛中获得特等奖及金、银、铜奖的创业项目(单项赛范围和具体条件、奖项设置以当年度大赛通知规定为准)。

(二)资助标准:

1.企业组(或相应组别)特等奖及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分别按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

2.团队组(或相应组别)实行分段资助,特等奖及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第一阶段分别按2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项目2年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后,分别申请第二阶段25万元、10万元、7万元和5万元资助。

(三)资助期限:每个人或每个企业均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四)申报程序:

港澳青年或所创办企业报名参加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并获得相应奖项后,企业组项目资助及团队组项目第一阶段资助由单项赛执行机构汇总提交申报资料。团队组项目第二阶段资助每年组织一次申报,获奖项目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申报通知进行申报。

政策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港澳青年可享受的就业创业政策和事项清单》(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查看完整政策)

YEI创新创业政策


一、港澳台项目优惠十条

(一)创业启动:对符合入驻条件并注册在粤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器的港澳台项目,提供包括创业专题辅导、创始人培训、创业导师咨询等免费服务,帮助企业顺利落地。

(二)商事服务

免费提供工商注册地址,免费提供工商财税法咨询服务,并对接工商税务、法律咨询、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创业服务资源,帮助港澳台项目顺利启动。

(三)空间服务

为入驻的港澳台青年初创企业提供免费注册地址、办公场地租金 “半年全免、一年减半”以及免费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配套服务优惠。

(四)投融对接资服务

粤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器每年会定期举行3-4场投融资对接活动,入驻的港澳台项目可免费参与活动并获得专业的投融资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台项目直接投资,并与各大银行合作,提供科技信贷扶持服务。

(五)政策咨询申报服务

孵化器积极与各政府部门联动,及时掌握港澳台青年创业的第一手优惠扶持政策资讯,免费为入驻的港澳台项目提供湾区补贴政策 解读、政策咨询、政策申报辅导等服务。

(六)项目孵化服务

依托股东强大的资源体系,粤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器联动大湾区多个产业资源平台,免费为入驻的港澳台项目提供创业导师辅导、创业培训、研发指导、市场对接、产业资源对接、媒体宣传等创新创业服务,帮助项目在湾区发展和成长。

(七)免费直播电商服务

入驻孵化器的粤港澳青年创业者可免费使用粤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器位于广州大学城的直播空间以及直播器材;可免费申请孵化器二 期选品中心的产品展示服务,在选品中心展示其产品;另外可免费参与由孵化器提供的直播电商相关的沙龙培训分享活动。

(八)品牌宣传

举办多样化、独具港澳台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优先推荐项目参加青蓝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粤港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等,助力企业宣传展示和品牌推广。 同时,孵化器利用自身强大的自媒体矩阵,为入孵的港澳台项目免费提供宣传平台,助力企业增加品牌知名度。

(九)实习就业

为港澳台青年推荐实习岗位和工作岗位,组织港澳台青年参加“粤港澳大湾区香港青年     实习计划”、“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澳门青年湾区实习计划”、“百企千人”、“羊城邀约” 等实习就业活动,协助港澳青年申请各类实习就业各类补贴。

(十)生活服务

协助申请港澳台创业青年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在港澳往来通行证办理、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支持。

二、生根计划

「生根计划」是由粤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器面向港澳台青年及内地优质项目开展的,助力创业项目落地生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一项重大措施。


工商注册:

法人无需到现场,即可办好完成注册。

省钱!省时!省心!

粤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器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及免费工商注册地址。


政策支持

· 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乐创广州:10-50万;

青蓝大赛:5-50万。

· 办公场地支持:最高可获100㎡(约1076尺)办公场地首年免费,次年半价。

· 市场融资支持:获得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基金资助项目,按1:1比例给予再资助。

· 其他政策支持:创业贷款、人才招聘、会展补贴、宣传推介、教育、卫生医疗等多个方面支持。


三、YEI成长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初创企业的孵化力度,故孵化器联动各大产业平台、高校机构等推出「YEI企业成长计划」, 为初创企业提供成长赋能,实现企业发展成长。


(一)免费场地支持

针对符合条件的高潜质企业,孵化器将提供25㎡以内办公场地租金「半年全免,一年减半」。


(二)企业合作交流

定期选择特定议题,邀请产业企业、园区企业、创业导师与成长企业负责人交流座谈。


(三)投融对接服务

孵化器与番禺产投、力合创投、启赋资本、湾海资本等多家投资机构已建立深度合作,并为企业提供投融对接服务。


(四)政策申报支持

孵化器将会为参与计划的企业梳理目前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支持政策,并为企业提供政策申报支持服务。


(五)创业培训辅导

根据企业自身发展情况与需求,孵化器将会为成长型企业提供产品开发、企业管理、品牌推广、财务管理等专业培训辅导。

四、百天加速计划

五大赋能,助力加速成长


(一) 免费场地支持:

针对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孵化器将提供100㎡以内办公场地:免费使用100天。

(二)产业资源对接:

孵化器为加入计划的企业,根据企业需求提供新零售,信息技术,文创教育,人工智能等产业资源对接服务,助力企业市场拓展。

(三)投融对接服务:

孵化器与番禺产投、力合创投、启赋资本、湾海资本等多家投资机构已建立深度合作,并为企业提供投融对接服务

(四)政策申报支持:

孵化器将会为参与计划的企业梳理目前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支持政策,并为企业提供政策申报支持服务

(五)创业导师陪跑:

经过对企业的初步审查,根据企业自身发展情况与需求,孵化器将会为加入计划的企业适配1-2名创业导师,全程跟踪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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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02716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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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青篮街28号创智园1栋2-4层

二期:广州市番禺大学城中心北大街66号创新大厦整栋

香港:香港新界区荃湾横窝仔街44-50号香港产业创新中心

邮箱:yei@ghm-y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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