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公司动态 >> 广东省税务局-疫情防控期间补办延期申报的办理指引
详细内容

广东省税务局-疫情防控期间补办延期申报的办理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6号)要求,对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到2020年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


640.webp.jpg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编发: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电话:18027165401

地址Address:

一期: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青篮街28号创智园1栋2-4层

二期:广州市番禺大学城中心北大街66号创新大厦整栋

香港:香港新界区荃湾横窝仔街44-50号香港产业创新中心

邮箱:yei@ghm-yei.com

小助手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COPYRIGHT 2024  粤ICP备10000000号

技术支持: 讯度网络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