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

适用范围(粤港澳大湾区9大城市)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


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额度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补贴周期:每年补贴一次


补贴申报人范围: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海外华侨;

政策原文




.END.


创新大学城,创业大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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